书轩网 > > 小媳妇 > 第105章
    不敢相信呀!

    胸口淌出血液,那被子弹贯穿了胸部,致命的一击呀。

    为什么......

    谁下的手......

    那是最错愕的一幕。

    “......我......”

    嘶哑的从喉咙中挤出来的绝望,握枪的男人失神跌倒,是他开的枪——

    “哥......哥......”年轻女人拼命地伸出手在空气中胡乱抓动,好痛呀,好痛呀——

    金七虹错愕地瞪向远方,从那声枪响中到夏雪花缓缓倒下,前后不过一分钟。

    她想爬起来,却被女人的手死死抓住,她骇到了,那只手仿佛从地狱来的带着黑暗与死亡。

    “照、照顾......我哥——”尖锐的女生音,“你......欠、欠他的......”

    心脏的跳跃力在逐渐流失,她来不及说更多的话,只是死死地瞪着金七虹。

    被吓到了呀......

    那血流到金七虹脚边,赤白的肌肤被染上了血色,好可怕,是一个死人的血呀......

    终于回神的男人,疯狂地从地上爬起来,步伐蹒跚跌进来。

    他杀了自己的亲妹妹——

    不——

    拒绝承认,却跪在失温的女人身体旁,双手哆嗦着伸出去,却不敢碰上女人。

    已经失焦的眼瞳,仍旧死死瞪着那个吓到的夏倾宁......“你欠......欠他的......还给他啊——”

    尖锐的嘶鸣是最后的挣扎,从来不哭,逐渐灰色的眼瞳却蓄满泪水。

    没有什么比被自己亲人杀死来得更可悲吧......

    “雪花......雪花......雪花......雪花——”

    ······

    有生就有死,世界每天死掉的人数不可计算,死掉了又会有新的生命诞生。

    这个世界小小的一个角落,夏雪花也不过是一位死掉的普通人。死亡了,会有人为她哭,也会有人为她笑。

    “我只是......不想让人杀了你......”

    伸手不见五指的地下室,寒冬腊月,一个男人了无生气地瘫在冰冷的水泥地铺上。

    “我杀了我自己的亲妹妹,却救了你......”

    男人仿佛自言自语着,痛苦压抑地喘息与嘲讽地发笑。一切仅凭本能,等他意识到他的子弹已经深入另一个女孩的体内......

    只能二择其一吗?

    用一条生命来换取他的幸福?

    他的妹妹啊......

    “如果可以重来......我竟然还是愿意杀了她而救你......”

    最可悲的是,他假设过从头来过,结果答案还是一样。

    庞大的身子,缓缓地蜷缩起来。黑暗能保护他,什么也不用面对,甚至妹妹的死也可以忽视。

    一双温暖的小手缓缓伸来,在黑暗中像错觉般的存在。那双小手爬上他苍白的脸颊,细细描绘过每一处线条。他的眉,他的眼,他的鼻,他的唇......

    陪着他,她走了,他会死。

    “是心甘情愿留下吗?”唯一的稻草是她,如果她走了,他活不下去。用妹妹的生命换来的幸福。他可以拒绝,却卑鄙的无力阻止。

    “......嗯。我留下来......”

    原来黑暗中还有另一个人,一个女人。

    于是他心满意足,伸展了身子,拉下黑暗中的女人,他压在她身上,粗暴地扯去她的衣裳,绝望地冲进她体内。她闷哼,他放纵:“终于你是我的了——”

    今天,是下雪花的葬礼。

    今天,夏雪花挚爱的兄长与厌恶的女人上了床。

    今天,是夏叶落被抛弃的日子。

    用一条生命换来破裂的幸福,就算是卑鄙,也不想放手,幸福若消失了,会毁了更多人啊——

    ······

    人生有多少起落?

    仍然年轻俊美的管家负责监视着代孕母亲,期待即将出生的小小姐。他想,小小姐应该和女主人长得一样,日后都会是大美人吧......

    日后一定也是三千宠爱于一身呢......

    他想起好多好多年前,那位小公主出生时,他才十岁,他对她初次的印象,她真漂亮。然后一眨眼功夫,小公主长大了,嫁人了,然后死亡。短短的二十五岁人生,过得风光走得凄惨。

    他的小姐真是善良的孩子,明明知道由自己下手会送掉自己的命......

    到底是为了亲情,还是真的厌恶恨不得杀了那女人呢?逝者已逝,已无法再追究答案了。

    ······

    她是夏倾宁,冠的是夫姓。

    她生了一女一子,分别给了两个男人。

    她并不忠贞,从前是,现在是,未来还是。

    她有两个男人,从前是,现在是,未来还是。

    一条人命,换来三人同行。她的左手与右手都不怕丧失温暖。她有深爱的男人执她手。

    是不是月老开了玩笑,她的尾指上系着两条红线?

    他们不曾追问她爱谁多一点,不曾向她求过婚。

    她和她的两个情夫,维持着同居般的生活应该会持续一辈子吧......

    这样就够了。夏倾宁无法舍弃,金七虹也丢不掉,那就维持这样的不伦不类直到死亡......

    你爱谁多一点呢?是夏叶落,还是夏子柄?

    不知道呢,两个都爱着吧,不是夫妻也无所谓,反正她的人生够混乱了......

    就这样继续混乱下去吧......

    文完

    番外

    十七岁这个年纪,是多少有点尴尬的,处于要长大了却仍是小孩子阶段。会改变声音,会想叛逆,会对异性产生浓烈的好奇。

    十七岁的少年是不太爱笑,但脾气甚好的。对弟弟妹妹都友爱,虽然冷漠的脸会让弟妹有些怕他,但心底仍旧很好。

    十七岁的少年常坐在窗台前,望着自家的大花园,盘算着自家有多少财产。自从去年变声后就越发沉默了,是有点讨厌自己的声音吧?虽然妹妹常夸奖说好听,但男孩还是多少心理别扭着。

    十七岁的少年已经大学毕业了,被称为天才级的人物却对自己的外在形象比较迟钝。男孩变得愈发漂亮了,既聪明又有钱,真是完美得像只存在童话故事中的白马王子让女孩幻想。但是男孩子极少去学校与同学磨合人际关系,因此是不擅社交的。不过他有个非常能干的管家,不用发愁。

    现在,这位坐拥万贯家财的大少爷又在沉默了,和一般时下的年轻男孩不同,他不喜流汗运动,却酷爱枪支。他的身板很纤瘦,看起来弱不禁风却极有力气。他此刻正坐在两天前淘回来的明朝古董沙发上,他把自己的书房装饰得极为古色古香。

    使得这座非常现代化的豪华别墅因为这间书房而显得有些不伦不类。

    他在闭目午睡,早已完成学业,十七岁的他还不着去公司熟悉,他年龄太小,而叔叔又太能干,他成为无所事事的米虫。因为不太上进,家里已拥有太多钱,他的净资产足够他奢侈三辈子也挥之不尽。

    清闲而宁静的下午三点,少了两个小鬼头的吵闹真是一种享受。模特儿漂亮的少年便这么坐在古董椅上睡着了......

    他做了一个几年前,或者更久远的梦......

    梦里的他只有四岁,他才来这个家不久。在此要说明下,这个家已经变了搬迁了。那个事情还是他没有搬家,住在天津的事儿了。

    四岁的他就和时下的孩子不同,同父异母的亲兄长刚死了没多久,父亲不太接受他,是他称为嫂嫂的美丽女孩一手照顾着他。

    那几年她都很有耐心,随着时间的溜走,父亲出现在他的视野下。

    但父亲理当死了,入土为安的人,难道大人们都在骗他?他疑惑却没有质问过一句,笑的时候他不爱说话,丁克说他只有漂亮的脸蛋能欺骗人。

    他的父亲是个严肃的男人,一笑又能敢称仁慈的虚伪男人。他教导了他好多人生的大道理,以他十六岁这不上不下的年纪来看,父亲那套残酷理论行不通的。

    你的嫂子是个很可爱的女人对吧?她永远活在努力中,就算我死了她还是得无法快乐。真可怜的孩子,你应该叫她姐姐才是,毕竟是我的女儿。

    父亲说着一些奇怪让他不能理解的话。他这个天才对人际关系不行,所以在父亲眼中是名不符其实的蠢儿子,不过比兄长好那么一丁点,愿意让他这位伟大的“赢家”纾尊降贵来教导他。

    年幼的小男孩就是听着一句句模糊的话走过来的。

    那个时候父亲喜欢用“小白兔”来比喻嫂嫂。虽然在现在十六岁的少年来看这实在称不上“小白兔”。不过那是八九岁的男孩就是喜欢上了兔子。

    为什么喜欢用“小白兔”来形容女人呢?因为兔子很温顺,揪着耳朵它们一点杀伤力也没有。

    爸爸的话是对的吧?只是十六岁的男孩子还是没遇到小白兔样的女人,也仍旧让他吃着兔肉。

    父亲死的那年,让他去杀嫂嫂。杀掉他最喜欢吃的兔肉?

    爸爸想尝尝更美味的兔肉了吗?

    那个时候小男孩是挺傻的,做掉一条人命在他眼中就如同杀了一只兔子般简单,虽然他从未宰过兔子,却拿不少人命当活动靶子。

    他权当是整日将兔肉挂念在嘴上说它才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美味,其它任何复制品都代替不了,让同样嗜肉的男孩也渴望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