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轩网 > 都市小说 > 狼人模样的人生 > 第140章
    当我看到兔子的时候,我不知道干什么,还是傻傻的站在原地,而“猎手”迅速的举起了猎枪,朝着兔子的方向,果断的开枪。枪声响过,兔子倒了下来,一群飞鸟被这枪声给惊得乱飞。看到兔子倒下之后,我赶紧冲了出去,把兔子捡了回来。真的是很佩服“猎手”的本事,不光是他的枪法。

    打到了兔子之后,我们继续朝着前面移动。“猎手”告诉我,我手里的猎枪是用来开枪打猎的,不是用来当摆设的。我明白“猎手”的意思,自己也确实是兴奋过头了,竟然忘记了自己手中的猎枪啊,自己不是很喜欢枪吗,这就是一个玩枪的绝好机会啊,如果放弃了,肯定会后悔终生的。

    我学着“猎手”,两手紧紧的握着猎枪,仔细的搜索着周围的环境,随时准备开枪射击猎物。

    突然,我发现了一只野鸡,慢慢的在一棵很粗的大树边上移动,因为森林里的光线很暗,我看的不是很清楚,但总是可以确定,是个移动的生命体啊,确定了之后,我赶紧举起了枪,朝着那个移动的目标就扣下了扳机,随着一声枪响,我被枪托顶到了胸口,跄踉着后退了几步,才勉强稳住了重心。真没想到,这枪的后座力很大啊,幸好自己是个军迷,多少还是知道点射击理论的,还是知道把枪托顶在自己的胸脯上的,即使是这样,我还是被枪托给顶着了。可想而知,开枪的结果,就是脱靶了,那只野鸡惊慌的朝着远处飞走了。

    我呆呆的看着“猎手”,像个受了惊吓的孩子一样,突然之间,不知道说什么了。“猎手”接过了我的枪,然后给我示范了一下射击的姿势,然后告诉我,哪些地方应该注意,哪些事项是关键。虽说自己爱枪,但还够不上懂枪,尤其是对于射击来说,压根就是个菜鸟。幸好有“猎手”,他可以耐心的教我。

    我们继续着打猎,慢慢的,我也打的有模有样了,但终究还是不能和“猎手”比。当然,我所谓的有模有样,只是射击的姿势,开枪的意识,似乎有点味道了,至于准确度,那就不敢提了。

    手里提着“猎手”打的那只兔子,我们继续着前进。只收获了这一只兔子,并不是说“猎手”没有再打中猎物,而是他不想在打中猎物了,每次都是打中猎物身边的树杆,对于他来说,只是玩而已,可能会顺便培养一下我,而我,则需要继续的努力,希望在打猎结束的时候,能够有一只属于自己的猎物。

    在我自己的努力下,终于有一次,打中了猎物,我非常的激动啊,但短暂的激动之后,我却意外的发现,被我射中的那只山鸡,还在自己的不远处拼命奔跑呢,而不是立即倒下的。就在这个时候,“猎手”及时的开枪了,不出意料,那只山鸡终于是倒下了,我赶紧捡回了山鸡,高兴的像个孩子一样。我宁愿相信这只山鸡是我打中的。

    天色也不早了,我和“猎手”提着那只兔子和那只山鸡,回到了车上,装好猎枪和剩下的子弹后,我们便向着普尔城的方向行驶了。看来,今天晚上有好吃的了,一只兔子,一只山鸡,我想够我们两个吃了吧。这可是我们亲自打的野味啊,劳动成果啊。

    第七十七节 互吐心声

    我和“猎手”回到普尔城,找了一家饭店,把我们打猎得到的猎物给了饭店的服务员,让饭店给我们做成可口的饭菜。

    可能是因为过年的原因吧,饭店里的人并不是很多,所以,他们做饭的速度很是快,不到半小时,把我们打的猎物就做成了可口的饭菜。看着饭菜上桌了,我和“猎手”就赶紧吃了起来,也许是因为饿了吧,吃起来感觉特别的香。

    吃饭的过程中,我顺便问了一下“猎手”的过去,刚开始的时候,他并不多讲,但喝了点酒之后,便开始说了,我也就认真的聆听着。每个人都自己难忘的经历,而这里的每个人,似乎还有一段辛酸的人生,更多的时候,他们只是不愿意提起而已,这样的辛酸史,他们并不会忘记的,就和我一样,这个“杀人”的罪名,我永远都不会忘记,其实,这个社会也永远不会忘记的,只要我露面了,随时都会被警察逮进去,加上一个逃跑的罪名,我铁定是要死了,而且是立即执行。为了活着,我并不能轻易露面,只能像个老鼠一样的活着。

    听“猎手”讲完之后,我才明白,原来“猎手”也有如此的辛酸史,这个社会也真是无言了,这么好的人才,还被抛弃了,真的是国家的损失啊。

    “猎手”出身也很贫寒,小的时候,家里没有粮食吃,他爸爸不得不每天翻山越岭几十公里去换粮,而他妈妈除了带他们兄弟三人,还要给一头猪寻找猪草。小时候的他,要经常饿肚子,每当在学校里看着别人吃馒头的时候,他就非常的饿,非常的难受,有几次,他都想偷别人的馒头吃的,但因为害怕被别的小孩子打,还是忍住了。

    他说他的童年,始终伴随着饥饿,不知道为什么,家里的粮食总是不够他们吃,三个小伙子的饭量比两个大人的饭量还大,这就注定着他们一家子人需要挨饿。后来,他哥哥长大了,十六岁就外出打工了,除了每年给家里寄钱之外,他们好几年都见不到哥哥的面,虽说他的父母也很想念外出打工的哥哥,但是为了生计,只能忍受着,只希望他哥哥在外面能有点出息,将来有个好的前途。

    后来就是他长大了,初中毕业的他,就辍学了。对于辍学,其实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,因为家里的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呢,还别说上学了。就在他也准备外出打工的时候,他们村子里招募新兵,他怀着试一试的态度报了名,没想到自己竟然被部队选上了。“猎手”说,那时候的他,真的很高兴啊,按照乡村里的说法,他要比他的哥哥有出息的多,毕竟他哥哥是外出打工啊,而他是要从军啊。其实,“猎手”对于哥哥从来都是很尊敬的,是打心眼里的那种尊敬,因为是哥哥,让他念完了初中,是哥哥,才让那个本已一贫如洗的家庭维持了下来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是外出打工的哥哥,救了他们的命。

    怀着美好的希望,怀着父母的叮嘱,怀着乡亲们的赞美,他戴着大红花,穿上了橄榄绿军装,踏上了参军的道路。

    “猎手”来到部队之后,就下定决心,一定要好好的表现,刻苦的锻炼,用他优秀的成绩回报祖国对于他的栽培。那时候的他,是连最能吃苦的人。也许是因为从小营养不良吧,他刚来到部队的时候,体质很差,老是被教官批评。但天生好强的他,偷偷的给自己增加训练强度,当别人在午休的时候,他悄悄的来到了操场上,做引体向上,锻炼他的臂力,在别人还在床上睡觉的时候,他就悄悄的早早起来,绑上沙袋,开始长跑了,以此来锻炼他的耐力。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,他的体质慢慢的跟了上去,他的各项训练成绩也慢慢的提了起来,对于他如此快速的进步,连长亲自在整个连队面前表扬了他。“猎手”说,那时候,他感觉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,是这个世界上最自豪的人,他很想马上告诉父母,他得到领导的夸奖了,那将是一个多么有出息的表现啊。

    新兵三个月的集训很快就完了,在最后的训练考核中,他以第一名的优秀成绩成为连的“尖兵”。后来,他被分配到了机步旅,那是一个有着光荣传统的部队,是整个军区有名的尖刀旅,能够被分配到这样的部队,是一个新兵的光荣啊,他很幸运,分配到了机步旅。其实,这也不是运气的问题,跟他的刻苦锻炼有关系。

    来到机步旅之后,他见到了坦克,而且还坐上了坦克。是坦克啊,这东西,如果他没有当兵的话,在他们的那个小乡村里,估计这一辈子都见不到坦克。那个时候,他是多么的兴奋啊,是多么的自豪啊,就好像是自己开了眼界一样,总想告诉他的父母,他开上坦克了。来到了机步旅,他并没有放松自己的军事训练,因为是乡村里出来的,他接受新东西的能力总是比那些城市兵的慢,为此,他很苦恼,为了弥补这个弱点,他不耻下问,见人就问,以至于大家都给他起了一个外号——十万个为什么。对于这个外号,他并不在意。经过不断的努力,他在机步旅的各项训练成绩也慢慢的上去了,虽说不是第一,但毕竟是在前列,毕竟能够来到机步旅的都不是“省油的灯”,像他这样,能够跻身前列,也算是进步飞速了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他的训练刻苦呢,还是他天生就是一个当兵的料呢,他对于枪械,尤其的热衷,他说他恨不得抱着枪睡觉。一般人刚来到部队的时候,总是向往着摸到真枪,但当他们天天扛着枪训练的时候,却并不是那么的爱枪了,以至于到了最后,大家见到枪都有点发怵了。说实话,整天背着几公斤的枪跑五公里,也不是那么好受的。

    但是,“猎手”他说他不同,他是越来越喜欢枪,好像枪跟他有感情一样,他能够闭着眼睛把枪拆掉,并且再装上去,因为枪的构造,已经在他的心里了,枪的每个零件,都有特殊的感觉了,就像那些赌徒一样,不用看着麻将,就可以摸到牌面了。因为对于枪械的热衷,他的射击科目,旅第一,是出了名的“神枪手”。因为此事,他在机步旅的新连长还专门找过他谈话,说他是一个名机步旅的士兵啊,坦克开的水准一般,怎么打枪却是如此的优秀,要是把打枪的这水平,发挥到驾驶坦克上,那他就是机步旅的模范士兵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