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轩网 > 都市小说 > 狼人模样的人生 > 第14章
    就说那草地,里面没有一根杂草,而且草皮部一样的均匀,草的高低也一样,甚至连粗细都一样啊,就这,都够我震感了。

    当然,这还是冰山一角。

    那路灯部是复古的英式路灯,那路部是大理石的,那村里到处是叫不上名字甚至是没有见过的树,花坛里是没见过的鲜花……

    有喷泉,有豪华餐厅,有别墅,有游泳池,有游乐场,有豪华KTV,有赛车场,有高尔夫球场;有山,有水,有美食,有美女,有名车,有名人……

    可能我就是一老土,什么都没有见过,所以凡是眼睛里能看到的东西,我都觉得很新鲜,至少是很值钱啊。

    大老板还真是照顾我啊,让我走的路线算是值了。这一路上,虽说走了大概一小时,还是快步走,可是我见世面了啊,一路上的新鲜。

    就这,我还不知道这个所谓的村到底有多大,这个村里究竟还有什么东西,反正我的直觉告诉我,这个村很大。

    终于见到了大老板,是在一个非常干净的餐厅。餐厅不是很大,但是很有风格。木质的地板,老式的灯,古朴的装修,猛的一看,很古朴,但是细看,就会发现很多,做工精细,布局讲究。如果说美女分为小家碧玉、大家闺秀、国色天香、倾国倾城……的话,那这个餐厅就是自然脱俗的美了。

    大老板在一个不怎么起眼的角落里坐着,看到了我后,就招手让我过去。

    我终于是坐下来了,一路上我见识了很多,我也大饱眼福了很多,但是也累了很多,这突然一坐下来,还真是舒服啊。

    大老板还是那样的威严,是看起来很威严。不过今天和以前不太一样,今天的大老板多了一份绅士风度,也多了一点亲切感。他脸上始终保持着笑容,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看到我真的很高兴,所以一直在微笑呢,还是他本来就是这样的微笑呢。

    总之,他是先开口了。

    他说我现在是什么感受,我说感受太多了,说不上来到底具体是什么感受。

    他喝了一口水后,把头向我跟前伸了伸,有点神秘的问我,他说如果我是个富人的话,想不想来这里享受一下呢。我说肯定会,但是我确实不是个富人,这样的白日梦我不敢做啊,怕变成噩梦。

    大老板笑出了声音来,不过是很短暂的。这一笑,我至少能感觉出来,大老板是真的高兴了。

    他继续说,这梦想可以决定人的做事态度。如果自己没有梦想,那做事肯定是盲目的,至少是消极的;如果说自己有梦想,那就会向着这个梦想做,虽说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达到这个梦想,但是总是距离梦想近了吧,就这一点就已经说明自己进步了。所以说,要敢做梦,没有梦的夜晚是单调的夜晚。

    大老板说的话也的确是个道理。我说老板你说的这道理我明白,我也知道这态度很重要,可是我这人啊,点太背,人家都是晚上做梦,而我是白天做梦,还会变成噩梦。进入了梦乡我就会迷失了方向,我控制不了梦,当然也就不会知道梦的结果是什么,所以更会担心梦的结果会出乎我的意料。越是害怕,就越是不敢做梦了。就连睡觉都睡不熟,睡不踏实,生怕睡的太熟而做梦。

    大老板这次没有笑,他看了看我,又低头想了想。好半天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他不说话了,我也不敢轻易说话啊。所以空气好像就凝固了一样,我觉得浑身不舒服啊。

    我也没有盯着大老板看,所以把目光移到了别处,但是又不能移的太厉害,也就在大老板的周围,而我们又是坐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,所以我就是再怎么移动目光,看的还是那几尺的范围。

    既然视野开阔不了,那就挖掘一下听觉吧。

    我努力的听,希望能听到大老板的声音,希望能听到别的什么声音,反正是能听到点不单调的声音就行。

    单调的生活总是让人觉得时间很难过。

    大老板终于开口了。他说我的人生观好像已经发生了变化,不是变好了,而是变的有些扭曲了,明明是生活在现实中,却不愿意面对现实,想去逃避,怎么也逃避不了。真的是躲不了,也逃不了,更受不了。他说我是个有文化的人,当时我就喷了,当然没有实际行动,就是在心里喷了。我是一个文化人,我真的想起了孔乙己,我甚至不如孔乙己啊。他更加觉得我应该是个有抱负的人,应该是个很有理想的人,他希望我能重新定位一下我的人生观,找到生活的激情。

    我点了点头。的确,大老板说的话,都是实话,我也不可否认,他也的确是一针见血,揭穿了我的内心世界。

    最后,大老板说,他觉得我是个人才,只是目前有点堕落而已。他让我暂时还是不要上班了,好好在这村子里转转,体会体会人生,看看世界。可能是我以前的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如意了,扭曲了我的人生观,趁着年轻,还没有定型前,赶紧矫正矫正。

    我突然觉得大老板很好,是个很好的人。对我很关心。

    被关心的滋味真的很好,真的很幸福。就好像狼受伤一样,在寂静的夜晚里,在空旷的草原上,受伤的狼在嚎叫,凄惨的嚎叫。但是始终没有其它的狼理会,也更加没有人来理会它。可就在它觉得已经快死的时候,却出现了一只兔子为它舔伤口,我保证,狼绝对会死不了,因为它将要恢复生存的意志,我还敢保证,这狼一辈子都不会吃掉这兔子的。

    是兔子救了狼。不仅是舔了伤口,更重要的是传递了生存的意志。

    后来我们又谈了点别的,什么家乡在哪里,家里有哪些人,有什么特别的兴趣爱好,等等。至于具体谈的什么,我也没有记住,只记得谈的很不错,气氛很融洽。

    我似乎就是个话匣子,如果不说话,如果不聊天,我就会觉得很压抑,觉得很没有意思,生活很单调。

    记得中学的时候,每隔上个几天,就很想很想找个人侃一侃,不是倾诉心声,而是乱侃,狂侃,要的就是那种嗷着嗓子说话的感觉,要的就是那种不走寻常路所带来的新鲜和刺激,也要的是那种没有任何规则约束的发泄。

    总之,那时候的我们,差不多一两天就会聚在一起狂侃。

    那时候,每天都有个活动课,也就是自由活动,你可以去操场上运动,也可以埋头苦学,当然也可以狂侃,但是前提就是不能打扰了别人,说白了就是不能打扰那些埋头苦学的好同学。不过我们不管他三七二十一啊,到了活动课,我们就往一块凑,你一句我一句的,就开始侃了,侃着侃着,突然发现周围有点拥挤了,回头一看,才发现已经围了好多的同学,都是一脸兴奋的咧着个嘴听我们乱侃。

    我们一看有了观众了,自然就更加有了口水了,乱侃升级,变成狂侃了。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侃到了哪里了。

    就因为这样,我在毕业的时候,好多同学给我的留言,还说以后再也听不到我狂侃了,会得抑郁症的。

    你说要是当初我学个什么相声啊,小品啊之类的,也许现在还真会是腕呢,说不定还会跟赵本山啊,侯耀文啊等等的大师们同台演出呢,如果真会那样的话,我那些得抑郁症的同学可就有了福音了。

    哎,又做上梦了,这样的梦永远不会实现,因为我已经没有机会了,至少是错过了那个机会。

    现在的我,只能是偶尔作乐,忙里偷闲了。乐完了后,还是要生存。毕竟我的肚子会饿啊。

    有人说,人在没有进入现实社会生活的时候是天真的天使,人在进入了现实社会生活后就成了现实的魔鬼。

    我虽说没有如此极端的想法,但是觉得这句话说的也有道理,就像个夸张句一样,说明了要表达的意思,只不过修辞手法不同而已。

    小时候的我,太天真,也太容易满足。肚子饿了的时候就知道去找妈妈,想要穿新衣服了就去找爸爸,想要被人疼了就直接去找爷爷奶奶。只要我装的乖一些,嘴甜一些,基本上都会满足。而小时候的我,往往一个简单的游戏,就会让我百玩不厌,往往一个很单调的故事,就会让我百听不厌。

    总之,小时候真好。

    上了小学,总觉得当个班长很威风,为了当班长,什么都想争个先进。抢着打扫卫生,抢着帮助同学,抢着做好事,当然也会抢着给老师汇报自己做的好事。

    记得我为了争做先进,把我们家的东西一件一件的往学校偷着搬。经常会听到爸爸找不到扫帚的事情发生,也常常会听到妈妈找不到垃圾桶的事情发生,还会经常听到爷爷找不到他那心爱的花盆以及鲜花的事情发生,而当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,我也经常无辜的说不知道,而奶奶也会常常说找不到了就找不到了呗,大不了再做,反正都是自家手工做的,没有花钱。

    我这“光荣事迹”也终于被家里的人知道了。因为我爸爸陪我去报名的时候,突然爱心大发,想陪我去我们班转转,结果一转才发现,我们班打扫卫生的工具和我们家里的一个风格,因为都是手工做的,所以结论就是——这些工具本来就是我们家的。

    至于后来,好像是一盆一盆的又往家里搬爷爷的花盆以及鲜花,至于扫帚、垃圾桶之类的倒好像没有搬,其它的事情就不记得了。

    总之,小学的生活也真是好啊。

    上了中学,我有了理想,想做一名军人,多威风,多光荣,更重要的是可以拿到枪,那可是真枪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