疯狗军赶到定陶时,看到好一派秋夜景象。依稀的灯光下,城防松懈可见一般。城下连条狗都没有,天凉好个秋啊。军帐篝火点点,士兵们仿佛不是来打战,反而像是出来野炊的,都睡得只剩天幕一重重。
定陶只剩下半眼之距。章邯站在队伍前打了一个手势,秦军像飘在空中的幽灵立即停下来,他们都悄无声息的注视着前方那个庞大的猎物。
饥饿真是一种病啊,它快速地折磨着你的肠胃,把你吃人的本能发挥到了极致。这不是一种变态,而是一种策略。章邯和士兵们赶了一夜的路,他们太需要一顿丰富的夜宵来填饱心头饥饿的欲望。
章邯最后一次舔了舔锋利的牙齿,突然猛吼一声:杀!这是一场可怕的狗咬人的战争。项梁或许正在做着拿狗腿喝大酒的美梦,章邯就杀进城来。
你是疯儿,我是狗,打打杀杀到天明。这个夜里,章邯大破项梁。他把楚军打得满天都是流星雨。一代猛将项梁战死,成了定陶城这夜里最明亮的一颗流星。他终于消失在这苍茫的夜空,一去不再复返了。
一夜激战,楚军败逃。章邯站在定陶城上,心满志得地昂望东方,一轮红日正慢慢地升起。大地一片血红,他都分不清地上流的鲜血,还是朝阳铺下的红光地垫。这就是战争。一半是火焰,一半是鲜血!
项梁,他以无尚光荣的斗争完成了一个英雄的崛起和殒落。项梁倒下了,还有千千万万个项梁。他们将接过项梁的旗帜,将反秦斗争进行到底。
第五章秦宫内斗
一、人生如鼠
章邯在前线打得热火朝天,秦宫里的两个派系也斗得如火如荼。一个保权派,以李斯为代表。一个是抢权派,以赵高为代表。
李斯,楚国上蔡(今河南上蔡西南)人。年青时做过楚国管粮仓的小公务员,因为偶然碰上一件事从而改变了他的一生。改变他命运的不是一个人,也不是别的什么神仙,而是两只老鼠。一只生活在肮脏的茅厕中,一只生活在阔大的粮仓里。厕中之鼠天天吃不洁之物,碰上人或狗惊扰还要四处躲藏。仓中之鼠住得好,吃得好,还不受人和狗的骚扰。
李斯看到这一幕后不由大发感叹地说道:人生如鼠,鼠如人生。要做一只老鼠,也要做一只整天趴在阔大粮仓里高枕无忧愁地啃国家粮食的硕鼠。
于是李斯辞去公务员的职员,去拜荀况学习帝王治理天下之术。中国古代的百姓有三个梦,明君梦,清官梦,侠客梦。生为乱世百姓,生不由人,死不由已。如果能碰上一个清明的时代和一个清明的国君,那就是三生有幸了。实在遇上不明君,那就遇上一个诸如包拯海瑞之类的保护神清官。再不然就只有指望侠客能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了。如果连个侠客都盼不上,那你就只有学陈胜大吼一声:王侯将相宁有种乎,然后拿起锄头扁担闹革命去。
中国古代读书人也有三个梦想:一帝王之师梦,其次是国家名臣梦,再次是隐士梦。如果连隐士或写不成隐士诗,那估计只有像蒲松龄那样写鬼故事混日子了。李斯既是老百姓又是读书人,但他不做百姓,要做官。国产电影大片《投名状》里的赵二虎有一句经典台词:要当匪也要当最大的。李斯说,要做官,也要做最大的。
李斯的老师荀况,也可以叫他荀子。荀子是儒家后期代表人物,又是法家的始祖,所以他在儒家中诸子是算是个异类。他的异类表现在提出一个与孟子老人家不同的哲学观点。
孟子说:人之初,性本善。
荀子说:人之初,性本恶。
孟子说:人天生有向善的本能,所以我们要以德治国。
荀子说:人天生有向恶的本能,所以我们要以法治国。
两个人,两派不同的思想。争争吵吵了两千多年,直到现在大家都还在吵。相信只要人类不灭,估计这个问题还得吵下去。要想让他们不吵只有各打五十板,然后对他们说道:德法都是治国的好工具。
但是二千多年的崇尚法家的秦始皇不这样认为,他眼中只有一个治国的好东西,那就是苛刑严法。不要责怪秦始皇,他也是被时势逼得没办法的。你想想,在他们所生存的春秋战国时代,天下纷纷扰扰已经很几百年了。到处都是恶行,弱肉强食,落后就要被挨打,哪里还有善和仁义可讲?不用法制人能行吗?
可是孔子和孟子两位老人家就不明白这个道理。他们带着以德治国的理想长年奔波在诸侯国游说,都没有一个诸侯理睬他们。每次孔子或者是后来的孟子老人家过来了,诸侯们一看到老先生一大把年纪了,也不好打击人家,只好睁只眼闭只眼的听他们讲课。他们讲完就马上准备一顿晚餐或者一些盘缠打发他们赶快离开。
孔孟的理想落空了,而荀子的法家思想却从此被他的两位学生发扬光大。
一个是李斯。一个是韩非子。俩人同窗求学成之后,各奔东西。李斯去了秦国,先在吕不韦手下当门客,经吕不韦推荐,得到秦始皇的重视,从此终于踏上了一条国家硕鼠的发达之路。没过多久,韩非子在韩国混得不好,被迫到秦国找工作。秦始皇一读到韩非子的凑折,对他佩服得五体投体。
莫非韩非子要来秦国抢他饭碗来了?这真是不安的消息。论才华,李斯不如韩非子。论口才,韩非子不如李斯。因为韩非子是个口吃,说一句话要费半天,难受得要命。尽管如此,他对李斯也是一个潜在威胁。不行,得找个借口把他打下去。如果有可能,最好让他永远消失在秦始皇面前。
机会终于来了。李斯抓到了韩法子的一个把柄,一篇文章《存韩》。秦始皇灭六国是时代的需要,是上天的旨意。韩非子突然来个存韩,那不是逆历史之潮流跟秦始皇过不去吗?于是李斯马上给秦始皇上凑:韩非子是韩国贵族,如果您重用他,他会不顾秦国利益而保韩国。如果您不重用他,他已经把秦国的情况摸得一清两楚,如果回韩国后,那不成了一个祸害了?
重用危险,不重用更危险。此话说得极有道理,于是秦始皇只好把韩非子关了起来。李斯觉得只是关闭韩非子还不够保险,于是派人给韩非子送了一贴毒药让其服毒自杀。
为了高枕无忧地啃国家上等粮食,不惜一切代价把老同学,学术上同宗同派的韩非子害死。这就是李斯。一个把功名利禄至上定为人生座右铭的无耻的功利主义者。
在秦始皇驾崩之前,李斯终于登上了人臣顶峰,当上了秦朝左丞相。秦朝丞相以左为尊,也就是说,李斯已活到了一人之下,万人之上的做官极限。他实现了当初的誓言:做官,也要做最大的。
再看看李斯的家庭情况。生的几个儿子娶的是秦王的公主,几个女儿嫁的是秦朝的公子。一个由上蔡简陋的小巷里走出来的平民,能走到今天这一步,他已经好得不能再好了。
古人云:泰极否来。这个道理李斯不是不懂。长男李由当上三川郡守请假回咸阳看望他老人家时,李斯在家设酒摆席,满朝百官皆来祝贺,一时门庭若市,车水马龙。李斯情不自禁地说了一句话:我听我的老师荀子说过,凡事不能搞得太过头。我一个上蔡小民混到今天这个地步,已经是富贵到极点了。物级则衰啊,我真不知道未来的归宿在于哪里?
李斯不知道自己未来的归宿,有一个人特意为他指出未来的方向。那个归宿,就叫地狱。给李斯指出方向的这个人叫赵高。
赵高是个命苦的人,他和弟弟一出生没多久就被人家割了小弟,他们天命就是做太监的料。他不想当太监也由不得他了,要怪就怪自己的父亲。父亲受过宫刑,母亲跟别人野合才下他们几个兄弟。按照当时法律,不管母亲跟谁生的孩子,只要是男的一律像父亲那样实行宫刑,姓氏随父。母亲后来不知犯了什么法也受到了重刑。这下子家人都是残废之人,地位是卑微到不能再卑微了。
但赵高是个有志气的人。想在秦朝爬得更快,混得比别人更有出息,似乎除了法律专业就没什么好选的了。所以赵高苦研狱法,终于混了一张文凭,成了这方面的专家。秦始皇看赵高精通法律,办事能力又强,于是便任他为宫门守卫宦官(中车府令)。
在工作之余,赵高悄悄地收了一个学生,教他断决公案。这个学生,就是大名鼎鼎的胡亥同志。秦始皇二十几个儿子当中,赵高别的不教,偏偏找秦始皇最疼爱的小儿子来教,只要是脑袋不进水的,稍微想想都知道他想干什么了。
赵高学狱法出身,他深知法律的虚伪性。苟活乱世,对于弱者来说,法连块擦尿布都不如。对于强者来说,法就是一把利剑,想杀谁就杀谁。秦始皇不是一个佐证吗?发明了各种各样奇怪鬼怪的刑法,不是刺脸就是斩手,弄得天下民不聊生。
按赵高思想觉悟这么不同寻常,他应该懂得自己保护。可是不,他知法犯法了。真不知他脑袋哪根筋短路了。秦始皇是什么人,你胆敢跟他过不去?
当初赵高是秦始皇提拔上来的,他不好自己下手,把犯法的赵高交给蒙毅处理。蒙毅是个秉公执法的人,按法律规定该怎么着还得怎么着。我们已没办法知道赵高犯的是哪桩罪,只知道蒙毅客观执法,把他判为死刑,并且把他太监户籍删除。
这下真是叫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了。一辈子打滚,从小就被人割了小弟,好不容易混个太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