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轩网 > 都市小说 > 错位的爱 > 小健篇 第三十一章
    “那就登台吧,今天好好的唱。”那老板又抬了一下眼皮,紧跟着又低了下去。“老板,我有事和您説。”小健未去换衣服,有些事还是早点説的好,特别是关于他不能在这里继续唱下去的事。“説吧。”老板显然没有放弃手上牌的打算,从鼻子里冷哼出声。“我今天唱过以后,就不能再来了,我要去外地了。”讲出实情,一块压在心上的石头顿时被掀了下去,整个人轻松不少。</br></br>“早就猜到了,像你这样迷人的孩子,在我这里唱歌,还真是屈了你啊。”老板语重心长的説了一句,小健听不出他是褒还是贬,只能选择默不作声。“就这样吧。”老板又将目光重新放到牌上面,不在作声。小健等了一下,也觉得没有什么好説的,只是深深的鞠了一个躬,才转了身去后台换衣服,当然这个地方给了他机会,让他赚钱为小峰治病,现在要离开,还真有些舍不得。</br></br>今天的小健心里很复杂,他希望在这里可以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。换了一条黑色紧身亮漆裤,腰间带着好多装饰品,一走路全都跟着摇摆。上身是同色系的一件紧身衣,在后背上印一个大大的金色M,为了装饰自己他还选了一条链子,下面配的圆案是金黄色的大菠萝。有些古怪的搭配,穿在小健的身上却是那么具有活力。上台前小健连选了一个黑衣的斗篷,斗篷上戴着大帽子,可以遮住小健整个脑袋,让人看不到他的脸。小健手上提着麦克风的支架随着开场的音乐大踏步的走向前台。</br></br>听到了尖叫声,口哨声,还有热烈的鼓掌声。音乐响起,一首后街男孩的歌曲《largerthanlife》让小健唱的淋漓尽致,虽然暴发力不大,可是场里的气氛却不错,随后又唱了一首《飞舞》,在唱到高潮部分场下的观众也跟着一起哼唱,小健将头上的帽子掀去,露出他那化得极其魅惑的一张脸,头发全都被定型在上面,闪着荧荧的光,小健手握麦克风,在台上占着主导的位置,而台下的郑世勋嘴角轻扬起来,他选的人儿果然没错,光是站在那里就足已吸引人们注意的目光,而此刻的小健脸上闪着亮光,整人都被一种自信的光包围着,闪闪发亮。</br></br>第二首歌曲小健唱完,向在座的每一位客人深深鞠了一介躬,退出斗篷又引来一阵尖叫,小健清了清嗓子:“谢谢大家热烈的掌声,你们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……”顿了一下,小健接着説:“我前几天生病了,很严重,我在此要对一个人表示深深的感谢,谢谢您救了我的命,我会将您的恩情装在心里,永生不忘。下面这首歌就送给这位善良的先生《双鱼座》。”一首韩文的歌曲,发音准确,听得见过尖叫声连连响起。</br></br>小健在中间场休息的时候喝了半杯水,将身上穿的衣服换了,换了一件很普通的T恤套上,将脖子上的沉甸甸的挂链拿下,轻揉了揉。再几首歌,他就要离开这里了,等待着他的生活会是什么样的呢?轻叹口气,希望不要把他当宠物一样,脖子上挂着链子拴在床头就好了,那种日子真的好可怕。“叹什么气?”男人轻柔的关怀声在身后响起,小健转过头,脸上堆起一个笑,轻摇了摇头。“如果你觉得累,我们可以现在就离开。”小健又摇了摇头。</br></br>“世勋,你会一直这么温柔的对我吗?”离两个人要在一起生活的时间越来越近,小健的惧怕从心底里升起,他掩饰不住自己的不安。“只要你不做让我发怒的事,我会一直这么温柔的对你。”想要真心的呵护一个人,用心的呵护。</br></br>“谢谢你,世勋。”小健将瘦小的身子偎进郑世勋坚实的胸膛里,有一丝感动,感激的情愫掺杂在里面,分不清。</br></br>在舞台上的最后时刻,小健大声説:“感谢老板给我这份工作,感谢帮助我的,给予我支持与关怀的朋友们。祝大家有个愉快的夜晚,希望大家都可以健康到永远。”再一个鞠躬,小健华丽的离台了。这里的一切都已经与他无关,他从现在开始,就是郑世勋专属的伴侣。</br></br>在车上,咕噜噜,小健的肚子响了起来。“饿了?我们去吃宵夜。”郑世勋看了看时间,这个时候也只有一些小型的休闲餐饮还在营业。“我想吃皮蛋瘦肉粥,我会煮,我们买点食材自己煮吧。”这个时间哪里还有营业的店了,而且现在去吃饭服务员都是老大的不高兴,本应该睡觉的时候还要侍候人,看着一张恨意的脸,能吃舒服吗,还是自己回去煮吧,吃着心里舒服。</br></br>“也好。”等回到自己的地盘,别説是三点钟,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有乐呵呵开门迎客的店,这个小城市,姐姐是怎么呆下去的呢!不想这些,直冲到一家全天营业的超市。郑世勋在小健身后推着车,小健挑了一盒松花蛋,又到买肉的地方称了一块瘦肉。然后转过头:“你那里有米吗?”郑世勋摇了摇头,他本就是路过这里来玩的,哪里会准备米!而且只在那个所谓的家里吃过一顿饭,还是在路上捡到小健的时候,叫的外卖。</br></br>小健去卖散装米的地方准备称米,郑世勋提了一个小袋子,是五斤装的香米:“这个不行吗?”有成袋的为什么还要去费事现称呢,郑世勋却不知道小健历来会过,买东西也是货比三家,尽量挑便宜的卖,只要能用能吃,没过期,他就买。“行。可是七八块钱一斤的米实在是太贵了,那是给人吃的吗?”对小健来讲,那就是奢侈。“七八块钱一斤的米,这还贵吗?小健啊,你不用替我考虑省钱,只要你想要,这超市我都可以买下来送你。”郑世勋不是一个吝啬的情人,他绝对舍得。</br></br>“啊!”小健一听超市要买下来,这得有多少钱才能説出这样的话啊!“那就买这个吧。”选了那个七八块钱一斤的米。一走一路过,小健看到有卖巧克力的,站在那里左看右看,要选哪一种好呢?已经很久没吃过了,最后一次还是快三年前,情人节的时候,乐学长送的一大盒好多种味道的巧克力,説是他爸爸出国的时候,学长特意让他爸爸带回来的。那时候心里很甜,即使是吃到了原味的黑咖啡巧克力也觉得很甜,一直甜到了心里头。</br></br>“想吃吗?”注意到小健有点分神,可能是回想到以前的什么事了。算了,甜蜜已经不属于他了,现在他要像一个讨主人喜欢的小狗一样,时时看主人的脸色,以防止被惩罚。摇摇头,别一个地方走去。单喝粥也没有什么滋味,挑了两包可口的小咸菜随手扔在了后面紧跟着他的车筐里,拿了两只火腿,明天早晨起来吃的,吐司面包夹火腿片,最好再配上炒蛋。又去提了一盒蛋。或者可以吃点水果,小健这一挑起来就多了,拿了两只苹果,两只芒果,还拿一只柠檬,一串香蕉,随手又添了几包干果,几盒酸奶,临要出门口的时候又拿了两盒口香糖。再一看车上已经装得满满。“你去车上等我。”郑世勋见到小健兴致不大高,可能是又累又饿的原因。</br></br>“哦。”想也没多想,小健拿着车钥匙便出了超市的门口,先到车里等郑世勋。看到郑世勋大包小包的提着他前一刻的战力品,感觉好滑稽,那种天生霸气的男人,竟然满手提着小食品,而且还一脸的乐此不疲,真是相差甚远。其实郑世勋也是第一次进超市买东西,这种事跟本不用他来操心,家里的保姆会全全负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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